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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里鄰守望相助監視器暨感應式燈具補助作業計畫-公告

基隆市113年度里鄰守望相助監視器暨感應式燈具補助作業計畫

一、補助對象:本市居民(不限設籍本市)。

二、補助項目及金額:

(一)監視器每具最高補助新臺幣3,500元(含材料及施工費用)。
(二)感應式燈具每具最高補助新臺幣3,000元(含材料及施工費用)。

三、申請方式:

(一)申請人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,所需書表資料請自行網路下載或逕洽區公所民政課。

​​​​(二)區公所受理申請案件後,應辦理會勘及做成紀錄,並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,經核定通知後由申請人自行購置或委請廠商裝設(監視器、感應燈安裝及運作所需之電力、網路等事項由申請人自備)。

(三)申請人完成安裝後,檢據發票或收據、監視器畫面截圖、切結書及同意書、匯款帳戶影本等資料,送區公所辦理核銷,經里幹事至現場拍攝完工照片及確認無誤後,區公所將撥款至申請人帳戶。

(四)112年度已申請,並經區公所核准同意補助尚未完成核銷之案件,可優先適用本計畫,免再行送件申請及辦理會勘。

四、注意事項:

(一)監視器鏡頭須拍攝戶外公共區域,不得拍攝屋內空間及侵犯他人隱私,感應式燈具需照明巷道或公共空間。

(二)本補助作業計畫由區公所依治安、交通或環境維護等因素,決定補助案件之優先順序、申請項目及數量。

(三)依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所示,公務機關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(含軟體、硬體及服務),本計畫比照相關規定辦理,如有疑問請逕洽區公所承辦人員。

五、辦理期程: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止或本計畫補助名額額滿為止。

六、諮詢專線:

       基隆市仁愛區公所:(02)2430-1122分機302、3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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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發布日期:2024/03/01
  • 發布單位:仁愛區公所民政課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4/03/01
  • 點閱次數:2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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