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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隆市】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
一、補助對象:設籍本市領有本市核(換)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且已參加社會保險(含健保、勞保、公保、軍保、國民年金)者。
二、補助標準
(一)極重度及重度:全額補助。
(二)中度:補助自付保費二分之一。
(三)輕度度:補助自付保費四分之一。
三、補助程序:
(一)健保、勞保:民眾不需申請,由基隆市政府直接提供減免資料予健保署或勞保局,在保險費計算表內直接減免。
(二)其他社會保險:持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向投保單位提出申請。
四、法源依據: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.pdf
- 發布日期:2018/03/01
- 發布單位:仁愛區公所社政課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0/09/08
- 點閱次數:128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