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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隆市】好孕乘三(孕婦產檢車資、營養品及治裝費)補助計畫相關表單
補助對象:設籍本市之孕婦及配偶設籍於本市之新住民孕婦。
- 分娩後申請者,於分娩至申請補助時須連續設籍本市。
- 分次申請者,於2次申請間須連續設籍於本市。
申請方式: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,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:
- 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正本(須有註記預產期、孕婦姓名及最近一次產檢紀錄之頁面)
-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
-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- 戶籍資料(新式戶口名簿或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,且不可省略記事);如為新住民則檢附新住民之居留證或護照影本及配偶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資料
- 領據
- 六次以上產檢證明(申請第二階段須檢附)
申請期限:自申請人領有孕婦健康手冊至預產期後3個月內申請(生產日在預產期後之申請人,其申請期限為生產日後3個月內)。
檔案下載
- 基隆市114年好孕乘三(孕婦專車、孕婦營養品及治裝費)補助計畫PDF檔案,141.74KB,下載33次,MD5:2ECF563B9D0058BA16A0CCD9F11790D8
- 好孕乘三申請書ODT檔案,13.13KB,下載35次,MD5:07ED6A326781F89564AB6CF89C1D040D
- 好孕乘三領款收據ODT檔案,15.44KB,下載28次,MD5:687C2D766548032C6CD36FC4B52A7576
- 好孕乘三代辦委託書ODT檔案,6.98KB,下載35次,MD5:309B707C1E41D6EC37B4215435317C1B
- 發布日期:2024/06/25
- 發布單位:仁愛區公所社政課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5/01/06
- 點閱次數:3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