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113年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

  • 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:「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得依其志願,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」
  • 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(https://dca.moi.gov.tw)首頁/主題單元建置「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」,自113年10月16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至113年11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受理申請;可自114年6月9日、7月8日或7月22日三個入營梯次中,擇一梯次申請。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,並由役政司統一於113年11月18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公開抽籤。

檔案下載

  • 內政部公告PDF檔案,3.39MB,下載14次,MD5:73B777B7AFF2A73FDC2ACD549EB98985
  • 發布日期:2024/09/11
  • 發布單位:仁愛區公所綜合行政課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4/09/11
  • 點閱次數:62
回頁首